保修内容
一·本仪器自交货之日起1个月内,对因材料和制造方面的缺陷引起的故障,本公司将负责保换。 二·本仪器自交货之日起12个月内,对因材料和制造方面的缺陷引起的故障提供保修。在保修期内,本公司将对被证明是有缺陷的仪器有选择地进行修理或更换。保修的产品必须由用户送至本公司确定的维修部门。对于仪器从用户送往维修部门的运费由用户自行支付。本公司承担将仪器返回用户的运费。 三·对于保修期外的修理,本公司将适当收取维修的成本费用。
保修范围
上述保修不适合于因用户使用维护不当、在不符合要求的条件下使用、未经授权擅自维修或改装而引起的损坏。